深交所:10月23日9时起接收企业债券的受理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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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10月23日9时起接收企业债券的受理申报
2023-10-20 18:42:00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时娜)10月2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企业债券衔接工作安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自2023年10月23日9时起接收企业债券的受理申报。
  通知称,发行企业债券并拟申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的,发行人、主承销商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以及深交所相关规定,通过深交所固定收益品种业务专区提交电子版申请文件。
  对于企业债券在审项目,通知明确,2023年10月20日17时前已由有关单位受理并拟在深交所上市的企业债券项目(以下简称企业债券在审项目),由深交所承接后续审核等工作。深交所将依法依规、按照透明高效的原则开展审核工作。
  深交所自2023年10月23日起开展企业债券审核工作。企业债券(含在审项目)的发行上市条件、信息披露、申请文件格式内容、审核程序等,均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3年修订)》等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制度规则和品种体系安排。
  企业债券发行工作也将于2023年10月23日起启动。拟在深交所发行上市的企业债券,其发行承销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承销规则》等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制度规则,由深交所负责发行备案工作,且应当使用簿记建档系统。
  2023年10月20日前已经取得注册批复文件并拟在深交所上市的企业债券项目,由深交所承接后续发行备案等工作。相关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当按照注册批复文件明确的品种等要素提交备案申请,并通过深交所固定收益品种业务专区提交注册批复文件、募集说明书、期后事项说明、法律意见书、信用评级报告等发行备案文件。
  企业债券上市交易与存续期管理安排方面,拟在深交所上市的企业债券,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当通过深交所固定收益品种业务专区,提交上市申请书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深交所收到上述文件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相关规定办理债券上市。上市的企业债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等规定进行交易。发行人、主承销商、债权代理人等机构及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相关协议约定履行职责。深交所按照规定对企业债券开展存续期管理。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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