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重磅!证监会:阶段性收紧融券和战略投资者配售股份出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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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重磅!证监会:阶段性收紧融券和战略投资者配售股份出借
2023-10-15 08:00:00
10月14日下午,证监会披露融券业务相关制度调整。
  为进一步加强融券业务逆周期调节,证监会经充分论证评估,根据当前市场情况,对融券及战略投资者出借配售股份的制度进行针对性调整优化,在保持制度相对稳定的前提下,阶段性收紧融券和战略投资者配售股份出借。
  多位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提及,该举措对于稳定市场、增强投资者信心有着重要意义。“调整和优化融券制度可以提高市场的稳定性和风险控制能力,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同时,阶段性收紧融券和战投配售股份出借可有效防范市场操纵和投机行为,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中国金融智库特邀研究员余丰慧提到。
  融券保证金比例上调至80%
  具体来看,在融券端,此次调整将融券保证金比例由不得低于50%上调至80%,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融券的保证金比例上调至100%,发挥制度的逆周期调节作用。同时证监会督促证券公司建立健全融券券源分配机制、穿透核查机制和准入机制,加强融券交易行为管理。
  在出借端,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可以对战略投资者配售股份出借予以调整,为突出上市公司高管专注主业,取消上市公司高管及核心员工通过参与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出借,适度限制其他战略投资者在上市初期的出借方式和比例。
  在证监会发布上述调整的同日,沪、深交所发布关于优化融券交易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相关安排的通知。
  其中,除保证金上调相关条款外,明确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份、战略配售股份,以及持有以大宗交易方式受让的大股东或者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等有转让限制的股份的,在限制期内,投资者及其关联方不得融券卖出该上市公司股票。
  同时,上市公司高管与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不得在承诺持有期限内出借其获配的股票。在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的前五个交易日,其他战略投资者出借获配股票的,应当通过非约定申报方式出借,且出借数量应当同时符合下列要求:前五个交易日内单日出借获配股票数量占其获配股票总数量的比例不得超过20%;前五个交易日内合计出借获配股票数量占其获配股票总数量的比例不得超过50%。
  通知还规定,战略投资者出借获配股票的,不得与融券投资者或者其他主体合谋,锁定配售股票收益、实施利益输送或者谋取其他不当利益。会员应当遵循公平、风险可控的原则,建立健全融券券源分配机制,防范利益输送。会员应当按照穿透原则核查投资者情况,并对投资者融券行为加强管理。
  具体施行日期方面,保证金上调相关条款自10月30日起施行,其他条款自10月16日起施行。
  “本次改革充分听取市场反馈,引导市场良性运用融资及融券工具,进一步鼓励资金参与市场。目前融券卖出额仅占市场成交的0.3%,近半年平均融券卖出额占比最高的仅3%,占比不高,但体现出证监会提振资本市场的决心。”华创证券金融行业徐康团队提及。
  将加大对各种不当套利行为的监管
  更进一步,考虑到此前转融通业务出现一些讨论,财经评论员郭施亮提到,转融券背后最核心的问题是限售股是否绕道减持、是否借转融通业务锁定配售股票收益、不当谋利。如今融券制度做针对性的部分调整“是堵住资本市场漏洞的关键所在,有利于完善资本市场公平合理交易环境,避免频繁利益交易和利益输送行为”。
  证监会提到,将加大对各种不当套利行为的监管,扎紧扎牢制度篱笆,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对各种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严从重处罚。同时,证监会将持续强化融券业务监管,及时总结评估融券机制运行效果,并根据市场情况适时调节,更好发挥融券机制的积极作用。
  此外,从券商业务的角度来看,华创证券金融行业徐康团队提及,上述调整对券商短期业务影响不大。“假设融券息差4%,融资2%,融券业务收入占利息净收入比仅约10%,影响不大。监管未调整券商跟投部分的融券卖出,调整高管融券卖出基本不影响券商资管业务收入。”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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