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新能源规模增长 有效保护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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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新能源规模增长 有效保护生态
2023-08-15 20:38:00
8月15日,在首个“全国生态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联合内蒙古自然资源厅、内蒙古生态环境厅、内蒙古工信厅、内蒙古能源局、内蒙古林草局召开“生态文明重要成果”新闻发布会,公布近年来内蒙古建设北方生态安全屏障工作进展。
  内蒙古抢抓新能源发展机遇,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2021年以来,累计获得国家及内蒙古自治区批复新能源规模超1.7亿千瓦。其中国家在“沙戈荒”地区批复了超过1亿千瓦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本地消纳新能源方面,内蒙古在全国率先提出源网荷储一体化、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风光制氢一体化等6类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实施细则,累计批复规模超4000万千瓦。截至6月底,全区新增新能源并网规模超800万千瓦,新能源累计并网装机总规模超7000万千瓦、居全国第三。在建待建新能源规模约1.6亿千瓦,约占全国在建待建新能源总规模的三分之一。
  重点领域方面,内蒙古坚持不懈保生态、治污染、促转型,让草原“带薪休假”,在兴安林海“挂斧停锯”,对重点沙漠“锁边治理”,累计种草2.86亿亩,年均防沙治沙1200万亩以上,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持续减少,沙尘暴天数由每年4.9天减少为0.6天。
  近年来,内蒙古锚定“双碳”目标,出台《碳达峰实施方案》和科技、能源、工业、交通运输、住建、农牧等17项分领域分行业实施方案,明确实现“双碳”目标时间表、路线图和施工图,制定氢能发展、能源保供、“一带一路”能源合作绿色发展等9个方面配套政策措施,基本构建框架完整、措施精准、机制有效的“双碳”政策支撑和保障体系。
  内蒙古高水平推进节能工作落实,在全国率先建立能耗预算管理制度,创新制定项目能耗强度标杆值政策,出台《坚决遏制“两高”项目低水平盲目发展管控目录》,从准入、淘汰、节能、环保四个方面,细化八大行业30类重点项目管控措施。“十四五”以来,新建项目中,“两高”项目占比大幅下降。2021-2022年,内蒙古能耗强度累计下降11%以上,位居全国前列。2023年上半年,内蒙古能耗强度下降3.5%以上,固投、GDP分别增长34.5%、7.3%,分别居全国第二位、第五位,有力保障扩大有效投资、稳定经济增长“动力源”,实现节能降碳和经济发展协同并进。
  此外,内蒙古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14个厅局研究制定《关于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实施方案》,配套制定2022年度、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进一步夯实“三年有方案、年年有清单”的工作基础。其中,2022年确定的53项重点任务全部完成,主要目标指标完成或超额完成。2023年确定的62项重点任务正在稳步推进,已完成全部工作量的70%以上。
  今后,内蒙古将持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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