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特索道收深交所监管函:未对关联担保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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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索道收深交所监管函:未对关联担保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023-07-13 14: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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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特索道”或“公司”)的监管函。监管函称,2020年5月,三特索道所持隽水河公司和崇阳旅业100%股权转让给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当代地产。同时,为避免同业竞争,将隽水河公司旅游类资产装入公司全资子公司三特文旅。但因该部分旅游类资产于2016年为崇阳旅业1.8已元贷款提供抵押担保,该存续的担保构成关联担保。公司未对关联担保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深交所7月13日监管函截图
  监管函称,三特索道2022年12月14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显示,2020年5月,三特索道将所持崇阳三特隽水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隽水河公司)和崇阳三特旅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阳旅业)100%股权转让给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武汉当代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地产)。同时,为避免同业竞争,将隽水河公司旅游类资产装入三特索道全资子公司崇阳三特文旅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特文旅)。但因该部分旅游类资产于2016年为崇阳旅业18,000万元贷款提供抵押担保,该存续的担保构成关联担保。三特索道未对关联担保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特索道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9.11条、第10.2.6条的规定,以及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1.2条、第6.3.2条、第6.3.9条的规定。深交所希望三特索道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7月11日,深交所曾下发关于对三特索道实际控制人艾路明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决定称,经查明,三特索道实际控制人艾路明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0年5月,公司将所持隽水河公司和崇阳旅业100%股权转让给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武汉当代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时,为避免同业竞争,将隽水河公司旅游类资产装入公司全资子公司崇阳三特文旅开发有限公司。但因该部分旅游类资产于2016年为崇阳旅业18,000万元贷款提供抵押担保,该存续的担保构成关联担保。公司未对关联担保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实际控制人艾路明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和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1.2条、第4.1.1条、第4.2.1条、第4.2.3条、第4.2.9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依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7.2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第二十六条规定,经深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深交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艾路明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深交所给予的处分,深交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深交所7月11日公告函截图
(文章来源:读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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